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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23-2024学年基础医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年10月17日 09:14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院内各单位: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进一步提升广大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《广东药科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》(广药大〔2022〕87 号)和《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广东药科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学院将组织2023-2024学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赛对象

参赛青年教师为40岁以下(含40岁,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)的教师。按照学校文件参加学校决赛的青年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:

1、以往参加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并获奖的教师可再次申报参赛,本次获奖等级必须高于以往获奖等级方予以奖励。

2、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没有上课安排的教师原则上不能参加决赛。

说明:(1)曾获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特等奖、一等奖和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可自主参加学院初赛。

(2)其他符合参赛资格的青年教师均需参加各学科组初赛,如有特殊情况,请书面向学科分组负责人申请,经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后方能请假。

二、竞赛时间

学科初赛:第8周-第13周

学院竞赛:拟第17周,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
三、竞赛办法

(一)初赛

各学科根据学科特点及实际,自行组织初赛(学科分组及参赛名额见附件2),并于第8周将初赛时间、地点及学科组负责人、秘书报学院办公室(柯卓娃)。学院将派专人了解初赛情况,协助各单位做好初赛工作。

所有听评课教师须填写《基础医学院青年教师初赛评分表》纸质版(附件4)。各学科组根据参赛教师的成绩,评选出初赛30%优秀教师参加学院决赛,并于赛后将《基础医学院初赛次序签到表》(附件5)、《基础医学院青年教师初赛评分表》(附件4)、《各学科组参加基础医学院竞赛情况呈报表》(附件6),于第13周前交学院办公室学院(柯卓娃)。

各单位在组织初赛过程中,所涉及的相关会议和组织的观摩课,根据实际情况留下影像资料或撰写赛事简报,作为学院教学质量管理的佐证材料存档。

(二)学院竞赛

参赛教师课堂教学时间20分钟,由学院组织评委打分评选奖项,并推荐选出3名获奖教师,经学院批准后参加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。

四、竞赛奖励

基础医学院竞赛设特等奖1名,一等奖2,二等奖3名,三等奖3名,并予以表彰。

特此通知。

基础医学院

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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