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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年10月23日 18:19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院内各单位:

现转发教务处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》,本学期的评价对象为本学期全部授课教师。请各位老师和各督导根据通知要求,做好相关工作。

通知原文:

各教学单位:

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即将开始,本学期对全部授课教师和课程进行评价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教学单位组织学生和教学督导按时完成评价任务。

一、评价对象

本学期全部授课教师

二、评价时间:

2023年10月30日至 2023年12月23日

三、评价形式

采用督导评(占30%)、学生评(占70%)相结合的方式。督导为教学单位的教学督导。督导人员有变动的单位请在10月27日前书面报教学质量监控科。

评分采用百分制,评价结果分为五级:优秀≥85;75≤良好<85;65≤中等<75;60≤合格<65;不合格<60。

四、评价操作说明

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://jwsys.gdpu.edu.cn进入系统主页,输入帐号和密码,点击“登录”后即可进入系统。进入后,学生点击页面的“教学评价-学生评价”按钮,教学督导点击“教学评价-督导评价”开始评价,学生操作步骤如下:

第一步 选择评价课程

在“可评价教学班”处点击课程名称,选择要评价的课程。

第二步 对每门课程的各项评价指标,在其右的下拉列表中据实选择本人意见。

经过第一步,可以看到一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评价指标。每门课均采用相同的评价指标,每项指标分五个等级,内容依次是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、“中等”、“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。认真阅读各项指标,然后逐项进行评价,务必每项都要评到。

如果学生有其他的评价意见或者建议,可在评价指标下方的“其他评价与建议”处填写,没有则不用填写。

第三步,保存、提交并退出。

评价完一门课程之后,请点击页面下部的“保存”按钮,保存评价意见,然后点击页面下部的“提交”按钮,在弹出对话框上点击“确定”,最后点击页面右上部的“退出”按钮,即可完成评价,退出教务系统。没有提交的评价无效。

教学督导评价方法步骤

第一步 选择听课类型。

第二步 选择听课时间,周次,星期。

第三步 输入要评价教师名称或者教工号以及课程名称。

可以看到一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评价指标。每门课均采用相同的评价指标,每项指标分五个等级,内容依次是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、“中等”、“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。

第四步 对每门课程的各项评价指标,在其右的下拉列表中据实选择本人意见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、每个学生一个学期只能评价一次。

2、鉴于以往评价中出现部分督导及学生缺评,使评价结果无效的情况,请各教学单位重视并认真做好相关的组织工作,使教师获得完整、客观、公平的评价。

3、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务必把此通知传达给所有任课老师,请任课老师参与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评价任务。

教务部

2023-10-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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